京華時報訊 (記者張淑玲)昨日,在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,哈醫大5名實習生出租屋內煤氣中毒身亡案第三次開庭審理。5名死者的家長向出租房房東、租房中介及熱水器廠家等7被告均提出約113萬元索賠。庭上,7被告均稱不擔責。
  “孩子們都是90年生,屬馬的,活著該24歲了,今年是本命年。”開庭前,死者陳宇的父親邊說邊抹眼淚,“我們已經50歲了,還怎麼要孩子?孩子媽媽也魔怔了,看到別人家的孩子就受不了,親友家的孩子結婚我們都不敢去。”
  “一家人省吃儉用供孩子上學。他們自己捨不得花錢,卻掏錢給患者買飯吃。”何淼的父親剛開口就流下淚水。
  此次庭審的焦點是熱水器的安裝及事故責任認定,原被告雙方舉證並質證。庭上,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交通票據、誤工證明、燃氣熱水器安裝使用規則、殯葬一覽表等新證據。因各位家長的情況不同,除交通票據、誤工證明等稍有差別外,其餘情況均一樣。為此,法庭將5案合併審理。
  5名原告的代理律師張本良分析,7名被告中有6名被告應承擔責任。他說,房東趙光傑應對其房屋及設施安全負責;愛家營公司同我愛我家公司,實際上是一套人馬,作為中介,應該對安裝熱水器的人員有資質要求;排煙管也屬於熱水器的一部分,萬和公司作為生產廠家應對熱水器的質量負責;日昌盛公司及其安裝人員均沒有熱水器安裝資質;京東商城作為銷售方也應承擔商品合格的義務,“這6家被告將為孩子們租房的何淼的姑姑何建梅追加為被告,沒有任何意義。”
  庭審時,7名被告均表示沒有責任,或指責責任在其他被告一方。
(原標題:哈醫大實習生中毒案7名被告均稱無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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